法律问题
科隆新能:科隆有限设立及增资阶段存在以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物出资、未取得权属证书或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出资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7-2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04年3月科隆有限设立时,科隆电器以亚镍新线、6#大棚、废旧库、亚镍厂房、成品库等房屋建筑物出资,其中亚镍新线、6#大棚、废旧库因使用集体土地未能取得权属证书,亚镍厂房、成品库虽已由科隆电器取得权属证书,但因亚镍厂房使用集体土地,科隆电器、科隆有限未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12月,科隆电器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增资时,蒸发器综合楼使用部分集体土地,权属状态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