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泓淋电力:发行人及原子公司德州锦城报告期内存在受托支付后资金转回,即“转贷”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7-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及原子公司德州锦城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过程中存在贷款银行受托支付后收款方将全部或部分款项转回的情形;连续12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超过向供应商采购总额的部分构成“转贷”。披露称该行为不符合贷款合同约定及《贷款通则》相关规定,但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未用于国家禁止领域,不属于贷款诈骗或骗取贷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