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万香科技:发行人历史引入投资人时存在业绩补偿、优先认购、反稀释、共同出售、回购、清算优先、信息权及董事提名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核查终止情况、是否构成发行人对赌义务及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持续经营和投资者权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7-14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开摘要
2018年、2019年、2020年历次融资文件中约定了投资人特殊权利。2020年11月3日,各方签署补充协议,除保密、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外终止相关特殊权利,并对回购条款重新约定;回购触发条件包括发行人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同意注册或其他核准文件,回购义务人为李春南或其指定第三方,发行人并非回购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