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远翔新材: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报告期内曾存在转贷、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及整改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2-07-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8年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转贷合计3,232.77万元;2020年3月客户镇江市轶铂硅材料有限公司向发行人转款200万元,发行人扣除部分货款后退回158.38万元。2019年至2020年,发行人存在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情形,涉及发行人实际控制的监事邓某岚个人账户,代收零星货款及利息收入,代付转存公司、销售费用、运费、手续费及赞助费等款项;2021年不存在此类情形。报告期内除已披露的转贷、个人账户收付款及相关第三方代收货款外,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融资、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资金拆借、出借账户、违规大额资金支付或挪用资金等其他重大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