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夫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后已规范至10%以下。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2-06-29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青岛朗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朗夫科技
审核编号
100134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88-8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为一线生产人员。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34.56%、32.40%、32.38%,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10%比例;2020年9月末劳务派遣人数为5人,比例为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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