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夫科技:发行人部分自有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存在被限期拆除或处罚的法律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2-06-2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青岛市即墨区天山二路251号国有建设用地上拥有3处建筑面积合计约980.52平方米房产,因建设手续缺失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主要作为仓库使用;发行人在承租集体土地上受让4处建筑面积合计约1,127.63平方米房产,用于工业厂房、仓库、宿舍、门卫室等,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行人在租赁上述集体土地前,地上已建设有该等建筑物,2011年承租后未新建、改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