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特奇:智特奇有限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就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折股部分未及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发行人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2-06-29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整体变更时新增股本6,980,000.00元,其中通过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折股2,209,945.06元,应缴个人所得税441,989.01元;按股本占比分摊,吴世林、程道莲、智和投资分别应缴368,000.05元、40,883.98元、33,104.97元。披露称各股东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未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