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正海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受到税务行政处罚,并因补缴税款产生滞纳金,需关注税务合规、重大税收处罚及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2-06-27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烟台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正海科技
审核编号
10018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5页至第1-1-156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第3-3-1-28页至第3-3-1-2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烟台税稽一罚〔2020〕5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业务员报销所用深圳市智通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系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3,450.48元、税额合计103.52元,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对公司罚款500元。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存在因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印花税产生税收滞纳金,滞纳金合计317,254.45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