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紫建电子: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多名投资方曾签署含回购、估值调整、反稀释、共同出售、优先权等特殊股东权利或对赌条款的协议,需关注是否触发、是否彻底清理及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和发行条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6-2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紫建电子
审核编号
100094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2页至第1-1-6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领慧投资、汇力铭及2020年1月新增股东相关协议中存在股权回购、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更优惠条款、估值调整、股权补偿、反稀释、共同出售权、领售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清算补偿、知情权、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条款。领慧投资协议约定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而发行人2019年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为4,626.92万元,实际控制人股权回购条款触发,但领慧投资未主张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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