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昱琛航空:发行人与成都雷隐少数股东程海洋之间存在注册资本未全额实缴、利润优先提取补足注册资本、业绩承诺及0元回购欠缴股份等特别约定,该安排是否涉及出资、利润分配、责任承担和公司治理合规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2-06-26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陕西昱琛航空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昱琛航空
审核编号
100156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3至1-1-324页;第3-3-1-20至3-3-1-21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程海洋于2018年9月14日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成都雷隐,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发行人认缴600万元、程海洋认缴4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缴600万元,程海洋实缴80万元。协议约定,程海洋注册资本金未全额缴纳前,成都雷隐税后利润优先提取50%给予程海洋作为管理绩效现金激励,程海洋现金激励不低于80%用于补充欠缴注册资本金;剩余50%净利润按股权比例分红。若成都雷隐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或涉及债务清偿,均由双方以成都雷隐财产共同负担,合作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含罚款)的,由发行人负担。程海洋承诺成都雷隐投产后第二年度完成销售收入400万元,后续三年复合增长率20%,或投产后第五年度内总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如未完成业绩承诺,发行人有权以0元/股价格收购程海洋所持剩余欠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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