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安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个人卡收取废钢销售收入及支付成本费用形成实际控制人相关往来款、关联采购及部分关联交易程序瑕疵,涉及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公允性、内部控制规范性及信息披露充分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6-2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抚顺祥和因临时资金周转需要曾向公司短暂拆借资金;公司存在通过个人卡收取废钢销售收入与支付成本费用的情况,从而形成对曹树祥、曹丽、曹宏的其他应收款,2020年末曹宏仍有47.25万元其他应收款并于2021年4月归还。报告期内公司与瑞安机械、抚顺祥和、天达实业存在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与抚顺祥和、天达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存在未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情况,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