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安科技:实际控制人、高管之一曹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缓刑及罚金,涉及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发行条件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6-21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安科技
审核编号
10016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2页;第3-3-1-15页至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3月11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就曹伟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提起公诉。2019年3月27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103刑初336号刑事判决,认定曹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刑罚已于2019年8月7日执行完毕;曹伟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无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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