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诺思格:注册稿阶段披露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税收滞纳金支出,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等更正或补缴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2-06-1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滞纳金支出分别为0元、87,574.67元和0.17元。2020年度,北京领初因2018年度生产成本及期间费用追溯调整更正申报并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6,363.27元;苏州海科因2018年度生产成本及期间费用追溯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59,943.26元;圣兰格北京因税控系统故障导致增值税、附加税差异补缴滞纳金5.44元,并因2017、2018年度项目收入重新核实后追溯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1,262.70元。2021年度,诺思格长沙因电子税务局系统网络故障导致印花税未在缴款期限内缴款成功,补缴印花税并缴纳滞纳金0.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