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文华财经:发行人金融衍生品交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需符合期货交易规则、信息技术管理及穿透式监管要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6-08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虽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但因服务和合作的期货公司等主要客户受证券期货监管部门直接监管,发行人业务经营活动和产品功能须符合《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等行业法律法规中有关期货交易规则和信息技术性要求。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主要期货交易所于2019年11月相继向期货公司发布《关于落实穿透式监管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交易指令直达期货公司信息系统;发行人为配合合作期货公司落实监管要求,已于2020年4月参照相关规定对自身产品及业务进行了调整,主要客户访谈确认调整完成后合作符合穿透式监管要求,未因使用文华财经产品或服务被监管机构认定不符合穿透式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