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五粮泰: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曾借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5-23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安徽五粮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五粮泰
审核编号
100192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180页至第1-1-182页;法律意见书第3-3-1-21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实际控制人程茂基从公司借用资金20.75万元;实际控制人程勐万里于2018年以前从公司借用资金,期初余额13.13万元;2020年,程茂基从公司借用资金0.85万元;控股股东安徽汉泰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向公司借用资金2.81万元,并于2020年11月归还。招股说明书披露该等资金拆借行为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但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显著不利影响,不构成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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