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亚香股份:发行人前身亚香有限曾为泰格化工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相关金融借款纠纷执行程序恢复并处于执行过程中。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5-1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4年1月、9月,泰格化工与中行连云港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计取得贷款1,998万元,亚香有限、郑建兴、郝翠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5年6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泰格化工偿还借款本息等,亚香有限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5年12月法院拍卖泰格化工抵押资产并成交,2016年3月结案,亚香有限未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后因案外利害关系人不服执行拍卖款分配申请执行监督,2019年5月法院撤销结案通知书并恢复执行,2021年10月灌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冻结公司银行账户资金415.56万元,该案尚处于执行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