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八马茶业: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存在用途与产权证证载用途不符、未提供原出租方同意转租证明或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等瑕疵,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持续使用及被搬迁、处罚或第三方追索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2-05-1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八马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八马茶业
审核编号
10013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9页至第1-1-150页;第3-3-1-1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租赁的房屋共计300项,租赁面积50,229.72平方米。其中已取得产权证或其他产权证明文件的房屋243项、面积45,696.99平方米;部分房屋实际用途与主管部门核定产权证证载用途不符,共25项,占租赁总面积5.50%;部分房屋出租方未提供原出租方同意转租证明,共21项,占租赁总面积2.81%;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的房屋57项,租赁面积4,532.73平方米,占租赁合同总面积9.02%,主要为商场、超市店。该等未提供产权文件的租赁房屋产生的营业收入报告期末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4.62%。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分公司、子公司未因使用上述产权存在瑕疵的房屋导致经营活动受到重大不利影响、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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