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红星美羚:朱永菊2014年向发行人前身汇入150万元并被开具融资(入股)收据,需判断其是否取得股东身份、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重大诉讼风险,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2-05-06 · 终止(审核不通过)

公司名称
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红星美羚
审核编号
10004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2014年底发行人前身拟在新三板挂牌并有意引入上下游优质供应商、客户入股。2014年12月29日,红星有限收到朱永菊汇入150万元,因朱永菊曾代表无锡舍得支付货款,发行人误推定该款为舍得生物实际控制人拟入股款并开具收款事由为融资(入股)的收据。双方未签署书面协议,未达成最终入股合意,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入股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9月26日,发行人向朱永菊退还本金150万元及利息465,534元,共计1,965,534元;朱永菊收到后未再转回。控股股东王宝印承诺如因该事项致使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或遭受损失,将无条件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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