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翔楼新材: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总经理曾与部分股东签署盈利补偿及股份回购协议。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4-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第三次、第四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和生及董事、总经理唐卫国分别与第三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苏州国发、苏州龙驹、宁波永欣、苏州清研,以及第四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苏州清源、深圳招银、陆素明、饶莉、杭州兴泓、曹健、苏州中和、厦门中南、苏州清研签署了盈利补偿及股份回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