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聚合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包括第三方回款、员工代收款及与第三方资金拆借。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4-15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含员工代收款、与第三方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第三方资金拆借方面,发行人仅存在两笔零星第三方资金拆借:聚合科技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日向飞思材料拆出100万元,已归还;广州格凌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3日向聚合科技拆入70万元,已归还。两笔借款期限较短,未约定利息;飞思材料、格凌贸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转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