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腾亚精工: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小额现金收款及通过供应商转贷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需关注内部控制整改及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2-04-1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2017年,公司向腾亚环境拆入资金67.23万元,当期归还;公司应付倚天金属借款及利息余额291.09万元,于2017年1月全部归还。报告期初,公司存在小额现金销售收款,2017年度销售部分废品废件采用现金收款253.57万元,占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比例0.98%。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转贷情形:2017年1月23日,银行以受托支付形式向供应商南京治国热镀锌有限公司账户划款1,000万元,其中55万元作为供应商收款,其余945万元按发行人要求划转至倚天金属账户,用于支付向倚天金属采购材料的货款及往来款;2017年11月20日发行人按约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