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菲菱科思:注册稿阶段披露第一大客户新华三控股股东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及控制权变动可能对发行人与新华三合作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证券信息披露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4-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新华三为紫光股份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通过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紫光股份46.45%股份。紫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多只债券违约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1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注册稿披露紫光集团债务违约及破产重组未对紫光股份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紫光股份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但新华三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发行人与新华三业务合作并对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