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清研环境: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关联方迦之南投资进行转贷的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3-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深圳市迦之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拆借资金,主要原因系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关联方迦之南投资进行转贷,补充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公司2018年12月与贷款银行签署《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9年1月通过受托支付将借款转给供应商后转入迦之南投资,迦之南投资收到贷款后未使用并于7日内转回公司,双方未结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