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能日新:注册稿阶段对赌协议状态较申报稿发生变化,需关注原特殊股东权利是否已彻底终止、发行人是否承担对赌义务、是否仍存在股权稳定性或发行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3-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7年10月增资及2019年8月股份公司增资过程中相关股东签署含业绩补偿、回购权、共同出售权、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权等特殊权利的协议。2021年7月,国能日新、徐源宏、雍正及丁江伟与财通创新签署解除约定书,雍正及丁江伟与融和日新、和信新能、嘉兴微融分别签署解除约定书,各方同意解除原具有对赌性质、股东特别权利事项的补充协议、备忘录。投资方确认对赌协议全部内容终止且已彻底终止,不存在恢复可能;对赌条款未实际执行,各方未产生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再基于对赌协议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