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秀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税务简易处罚及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但免予处罚事项,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3-01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2019年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因新秀新材清湖头分公司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申报,以及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个人所得税未按期申报,对清湖头分公司罚款200元。2019年9月2日,发行人购进鸡肉、鸭肉拟用于加工成菜品供员工食用,抽检结论不合格;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但鉴于发行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责令改正并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