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冠龙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差异,并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为部分异地员工代缴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2-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冠龙股份
审核编号
100158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4页至第1-1-67页;第3-3-1-58页至第3-3-1-6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原因包括新入职人员手续办理、当月离职、退休返聘、中国台湾籍人员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长期在公司注册地以外地区提供销售、技术、售后服务,公司委托上海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为该等员工在实际工作地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等员工21名,占员工总数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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