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普蕊斯:实际控制人赖春宝与石河子睿新原有限合伙人孙业兰之间存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纠纷,涉及石河子睿新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和控制权稳定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02-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普蕊斯
审核编号
100096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页、第1-1-82页、第3-3-1-1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6月5日,孙业兰与赖春宝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石河子睿新全部出资份额转让予赖春宝。赖春宝已于2019年10月31日付清转让款,并于2020年4月17日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但孙业兰拒绝配合办理石河子睿新的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6月,赖春宝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20年8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孙业兰配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2020年9月18日,孙业兰提出上诉。该诉讼标的出资份额对应发行人5.47%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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