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何氏眼科:发行人设立时存在以专利无形资产出资,后续该专利及相关资产随业务调整对外剥离,需关注出资真实性、估值、权属转移及后续处置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2-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何氏眼科
审核编号
100074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5页至第1-1-38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何伟以“干燥活性羊膜的制备方法”专利出资,该专利评估值为646.83万元,其中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76.8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专利权人变更为发行人。该专利与发行人成立初期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业务相关;2015年后发行人主营业务调整为眼科诊疗和视光服务,后续将该专利及相关资产以账面价值415.08万元转让给眼产业集团,并已完成价款支付和权属变更。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