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恩康: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2-01-2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涉及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除郑汉杰2019年4月受让120万股股份对应2019年11月分红所涉个人所得税将待其转让该部分股票时由股票托管机构扣收外,发行人2011年整体变更及此后的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中涉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已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