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武汉蓝电:发行人前身蓝电有限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及后续解除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1-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蓝电有限于2007年4月设立时由舒清莲、叶丽君各出资15万元、各持股50%。文件披露,舒清莲为共同控制人吴伟配偶之妹,叶丽君为共同控制人叶文杰之姐,两人在公司成立时的出资分别系代吴伟、叶文杰持有。2010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时,舒清莲、叶丽君分别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予吴伟、叶文杰,因初始出资为代持,本次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