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武汉蓝电:发行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或资质变化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2-01-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分别于2015年10月28日、2018年11月15日通过复审,报告期内均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财税[2011]100号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2018年11月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1年11月到期,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15日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武汉励行为湖北省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142001351、GR202142002576,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复审通过,但披露时证书待发。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826.32万元、989.04万元、916.07万元和627.0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23.64%、21.19%、19.44%和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