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壹物科技: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4项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2-01-24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4项行政处罚:1. 2018年12月17日,壹物科技因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被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以1万元罚款;2. 2019年2月13日,壹物科技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锅炉,被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7万元罚款;3. 2019年9月10日,惠州壹物因未取得有效规划建设手续擅自进行临时建设1处,被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临时建筑的行政处罚,未处以罚款;4. 2021年6月15日,重庆壹物因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上报数与核实数存在差异,被重庆市统计局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并被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向社会公示,未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无需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