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软通动力:发行人与股东历史上存在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且2020年通过定向减资回购部分股东所持份额,需确认对赌清理、减资程序、是否涉及发行人回购义务及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1-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软通动力
审核编号
100131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69页至第1-1-78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截至2020年7月,发行人定向减资回购相应投资人部分出资额;发行人与部分存续股东曾存在对赌安排,2021年4月公司、刘天文分别与相关股东重新签署对赌终止协议,约定对赌条款等特殊条款自提交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终止,终止效力追溯至原协议签署之日,且终止后在任何情况下不重新生效或恢复效力。舟山长通相关终止协议曾存在重新生效条款,但重新生效的对赌条款不涉及发行人回购股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