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软通动力:发行人报告期内分拆智慧城市业务,并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存在历史关联交易、房产租赁、共用“软通”或“软通动力”商号等事项,需确认分拆彻底性、独立性、同业竞争、混同和利益输送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1-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为满足智慧城市业务发展资质要求并聚焦主业,分拆智慧城市业务;分拆后发行人与软通智慧等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独立。报告期内软通智慧部分子公司曾保留“软通动力”商号,后已完成企业名称变更;发行人与软通智慧、软通控股签署《商号授权使用协议》,规范其使用“软通”作为商号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