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万凯新材:发行人曾存在土地闲置及土地开发延期竣工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2-01-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万凯新材
审核编号
100118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1页至第3-3-1-32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1月9日,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向万凯新材出具《闲置土地认定书》及《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认定权属证书编号为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30264号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闲置土地,应缴纳土地闲置费450万元,发行人于2017年1月17日缴纳。另有两宗土地按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应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未能如期竣工存在违约金及超期12个月以上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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