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万凯新材:注册稿阶段投资人股东特殊权利是否已不可恢复地终止,发行人是否仍承担对赌或回购义务。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1-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万凯新材
审核编号
100118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3页至第1-1-54页;第1-1-135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投资人股东曾根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及补充协议享有业绩对赌、股份回购、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注册稿披露,2021年3月、4月,相关投资人股东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签署补充协议,确认相关特殊权利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受理日(2020年12月18日)起终止,且不会被任一方要求恢复执行或视为自动恢复执行,各方之间不存在含有“对赌”或股东特殊权利性质的约定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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