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普爱医疗:发行人及普乐医疗报告期内存在向个人销售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情形,曾面临被责令改正及罚款的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12-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普乐医疗存在向个人销售II类、III类医疗器械的情形,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关于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销售给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规定,从而存在被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主管部门2021年5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出库记录中存在购货者填写个人信息、未明确企业或使用单位信息,普乐医疗两单出库记录中购货者填写个人信息、未明确企业或流入目标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