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丰盛光电: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减少措施及同业竞争避免措施。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12-30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2018年、2019年1-5月向新北区河海天业快餐店采购餐饮服务,金额分别为61.36万元、29.63万元;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294.46万元、307.01万元、344.75万元;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向常州金马特、常州盛联、常州源丰出租房屋,金额分别为0.48万元、0.82万元、0.55万元。公司于2019年6月起停止向河海天业快餐店采购餐饮服务并结清餐费,于2020年6月起停止向常州盛联、常州源丰出租办公用房,于2020年11月起停止向常州金马特出租办公用房。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没有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并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