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呀诺达:发行人股权较分散,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36.94%股份,需关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执行及到期续期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2-27 · 终止(撤回)
公开摘要
翁吉义、侯勇、蔡建强于2017年1月13日签署三方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处理公司经营管理、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事项时保持一致行动;充分沟通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各自一票、简单多数表决。三方合计控制发行人36.94%股份,其他单方股东控制股份比例最高为11.12%。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定最近三年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