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骏成科技:注册稿披露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4条,需关注整改及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1-12-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骏成科技
审核编号
100122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17页至第1-1-120页;第3-3-1-121页至第3-3-1-124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及句容骏升在上料、搬运、清洁、包装等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10%的情形。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131人,占公司在册员工及劳务派遣用工总人数比例为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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