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保丽洁: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合规性、三类股东安排、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核查、员工股权激励及国有股东标识事项是否合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12-20 · 终止(撤回)

公司名称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保丽洁
审核编号
10010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7页至第3-3-1-3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股票于2015年7月24日在股转系统挂牌,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未摘牌。发行人股东中雅儒一号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天玑新三板信托为信托计划,均系“三类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0.0202%和0.0096%。发行人最近一年合计新增62名股东,其中部分新增股东尚未提供调查表,持股比例较低。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2016年11月定向增发及2017年7月股份转让系员工股权激励,另实施2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1次员工持股计划,均已实施完毕。粤开证券、首正泽富属于需标识“SS”的国有股东,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尚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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