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唯科模塑:天津唯科汽车零配件加工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受到环保行政处罚,需判断整改情况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1-12-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唯科模塑
审核编号
10011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5页至第1-1-156页;第3-3-1-119页、第3-3-1-129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12月5日,天津港保税区环境保护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共同作出“津空环罚字[2017]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天津唯科汽车零配件加工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其处以129,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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