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沃福百瑞:发行人报告期内向大量个人供应商采购农产品并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涉及个人供应商自产农产品认定、进项税抵扣及税务合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12-03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向个人供应商采购枸杞鲜果金额分别为839.66万元、1,168.83万元、1,918.61万元,占枸杞鲜果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96.31%、55.78%、86.41%;向个人供应商采购枸杞干果金额分别为3,326.13万元、3,602.07万元、1,707.84万元,占枸杞干果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43.62%、35.92%、22.16%。发行人向个人供应商采购时要求提供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核实其销售的枸杞干果或枸杞鲜果为自产自销农产品;财务部门根据收购明细、采购入库单、农户土地确权证或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身份信息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按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