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尼电子:发行人与中航南山、中航坪山、深圳凯东等投资方历史上存在回购、优先认购、反稀释等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后已解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11-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奥尼电子
审核编号
10011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1页至第3-3-1-3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2019年12月,奥尼电子及实际控制人与中航南山、中航坪山签署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未按期申报或上市、破产清算、视同清算等情形下投资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并享有知情权、优先受让权与随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等特殊权利;富兴投资、奥尼电子及实际控制人与深圳凯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亦约定类似回购及特殊权利。2020年7月,各方分别签署补充协议(二),同意与奥尼电子现行有效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内容或条款自签署日起终止,各方不存在纠纷争议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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