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老鹰股份:发行人曾向实际控制人应伟明拆出276.00万元,未约定利息或资金占用费,且未履行会议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后已补充确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1-26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7年发行人向应伟明借出资金276.00万元,主要原因是银湖校区建设期委托应伟明在市场上购买雕塑等艺术品用于装饰和丰富新校区环境空间。相关购买行为后续并未发生,2018年末应伟明归还相关款项。发行人未约定利息或资金占用费,未就拆借收取利息费用。该事项虽未履行会议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但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