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通灵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需要关注用工比例、岗位性质、同工同酬及劳务派遣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1-11-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通灵股份
审核编号
100073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临时性、辅助性及可替代性工作岗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代为招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劳务派遣占用工总数比例为6.10%;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辅助生产等岗位,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