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风光新材:原董事王文忠交通肇事不起诉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或刑事诉讼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0-2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风光新材
审核编号
1000760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2月26日,公司原董事王文忠驾驶车辆与行人相撞,导致2人死亡;事后王文忠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营边检公诉刑不诉〔2018〕5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王文忠不起诉。2021年6月28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确认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有权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未发现决定错误情形,被害人家属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诉或起诉,该案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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