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喜悦智行:2018年股权转让及增资中存在特殊权利条款,且时任董事长罗志强、时任总经理罗胤豪于2018年2月至3月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10-2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喜悦智行
审核编号
100061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至第1-1-41页;第3-3-1-17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2月,罗志强、罗胤豪分别向君科投资、悦扬投资、佳升投资等转让股份,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目标、上市安排、退出选择权、股份回购等内容;2018年3月,公司增资时亦与通元优科、德笙投资、乾灵颐博、甬潮创投、华桐恒泰、永欣贰期等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目标、上市安排、退出选择权、股份回购等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41条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18年2月至3月罗志强、罗胤豪直接转让股份数量超过其直接持股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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