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迪阿股份:报告期内存在实际控制人垫付费用及向个别高管提供借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及关联资金往来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0-1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期初,实际控制人卢依雯曾为公司垫付部分费用,涉及金额264.70万元;公司向个别高管提供借款,涉及金额100万元。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向财务总监、监事提供短期借款且已还清,2017年1-5月实际控制人卢依雯曾为公司垫付部分费用264.70万元,截至2017年末公司已偿还该等代垫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