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雅创电子: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涉及划拨土地、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及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等租赁合规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10-1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向浙江大学科技园、景钧实业承租的办公室分摊土地系以划拨方式取得,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划拨土地出租已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发行人及子公司向浦口科投、刘建华承租的部分办公室、宿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境内租赁房屋合计17处,其中1处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其他未办理租赁备案主要系出租方不愿配合或无法办理。